計量單位

第一附表

第二附表

第 [ 部

計量單位及計量標準

6. (1) 長度的計量單位是米,質量或重量的

計量單位是公斤;在香港,凡涉及長度、質量或重 量的任何計量,必須分別以這些計量單位為依據。

(2)

為了在香港進行計量的目的

, 第

附香衣

表 界定 該附表內列明的計量單位的定義

義;為了在香

港進行任何重量計量的目的

據該附表第 部列明的計量單位

同的詞語表達出來

重量可依

使用與其質量

(3) 在香港, 可合法使用第二附表列明的

計量單位及它們的認許符號或縮寫作商業用途。

第三附表

(4)在香港 可合法使用第三附表列明的

度量衡作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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