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四月八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保安司謝法新對周梁淑怡議員所提問題的答覆

周梁淑估議買問:保安司於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日,

,發表有關審查新 近從越南抵港的人以備可能遣返原地的一些淡話,而英外交及聯邦事 務部於一九八七年三月三十 日向報界發表聲明,其內容與前者相矛 盾。有鑑於此,政府可否就英國政府在此事上的最新立場澄清本身的

立場?

主席先生:

香港政府的立場,仍然維持過去多次曾在本局所表示的一樣,而

最近一次的表示,是本人仕本年一月七日休批論 的答詞中提出的 。政府的長遠目的,是把非法到達本港而又根據國際公認的定義不能 證實為難民的越南人違回原地,但我們必須商定這些人在回到越南時 不會受到不人道的待遇;至於英國政府的立場,則李連登先生在一月

二十一日英國下議院巾已指出:

指出:「我們已諮詢其他收容難民的主要國

家和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看看目前有什麼更進一步的事可以做

**把難民從香港遣回原地,只有在我們和其他收容難民的主要國家 對於若干問題比目前有更大的信心時,才會實行。這些問題包括例如

越南的人權問題和遣回的人在越南會受到怎樣的看待和照顧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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