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四月八日星期三

立法局會議席上政務司廖本懷 就許賢發議員所提問題的答覆

許賢發譏照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在發表有關政策的文件前,是依 據什麼準則決定應否徵詢市民的意見?至於政府就房屋發展長期策略 檢討而制訂的建議,顯然會引起很多市民的關注,為何當局卻不就該 等建議發出諮詢文件?

答覆

主席先生:

在發表一份政策文件前,負責的決策科司級人員通常會考慮有 關事項的性質、市民對該事項的關注程度,可以進行諮詢的各種途徑 ,以及有關建議會否對現行政策帶來任何重要改變等因素,來決定應

否徵詢市民的意見。

就房屋發展長期策略檢討而言,布政司剛才經已說明,政府的

房屋政策不會因為新策略而有所改變;而新策略只是提出若干用以達

到目標的較佳方法。由於那些根據現行政策而有資格入住公共屋邨的

人士將不會因為此項策略的實施而受到不利影響,政府因此決定不就

此項策略的建議發出諮詢文件。正如布政司指出,政府將把此項策略

廣作宣傳,並歡迎市民及有關團體發表意見,同時在制訂此項策略的

初步推行計劃時,詳細研究這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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