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四月八日立法局會三廠上
乾隆員致辭
八
文
主席先生:
休會辯論
1
投訴有門
諮詢文件
一部詢
如眾所知,設立「安庇專員」或「明政專員
明政專員」的建話,並不是
個新概念。
早於一九六九年,有關當局曾徹底研究這概念,但結果卻
没有下文。去年八月,政府再度發表了一份名為「投訴有門」的諮詢
文件,邀請市民對現行的申訴制度及改善現行制度的方法發表意見 過去數月來,社會人士對這問題發表了很多不同的意見。我本人則認 為設立「明政專員公署」對於現有的申訴渠道,大有幫助。我的理由
有下列幾點:
1. 現有的申訴渠道除了官方的機構外,都是一些設立來處理其他事
務的機構 無論是兩局員辦事處、市政局、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或區
會,它們的主要功能都不是處理投訴。立法局的工作是監察政府
的運作和及时制定適當的法例;行政局是制訂政策的機構;市政
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處理市政事務及文娛康樂活動;而區議會則
是諮詢機構 雖然上述機構在施政和處理投訴這兩方面所擔任的
工作並不是互相抵觸,但它們主要來說是重要的政制組織,而非
專責處理市民投訴的機構。我不想在這裏誤導各位,使人以為我
是在推卸處理市民投訴的責任。其實,我是很樂意,亦處理過很
多市民的申訴。不過,我仍然完得議員的主要功能不是處理投
訴。 此外 處理投訴者必須具備-
份的知識和經驗,有時甚至需
要是非常精明老練,才可有效地處理市民的投訴,但有些主要是
設立來處 理其他事務的政制組織的成員,卻
卻未必能夠做到這點
因此設立 個獨立機構,專責處理投訴事宜是有其後點的。
點的。此舉
可減輕議員在處理投訴方面的工作量,使他們可以集中精神與時
間處理社區內 其他各種事務。
。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