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四月八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張有興議員致辭全文
主席先生:
休會辯論
「投訴有門」諮詢文件
去年八月發表的「投訴有門」諮詢文件,是一份9頁的文件,概 略介紹申訴事宜,但未有為市民提供足夠背景資料以便深入研究。木 過,從市民數月來表達的意見,不難發現香港大多數人都希望申訴的 途徑和效率會不斷改善,而銷設立明政專員對改善有助,則當然值得
設置。
該文件的摘要部份提出三項辦法:目前不變,改善現有途徑,和 設立明政專員式的處理投訴當局。即使以我客觀分析亦會顯示有需要 保留和改善現有途徑,而其上倘能架設明政專員制度並收到建設性效 果,則應加以考察。
原則上我相信,文件第21至25段所述模式的明政專員, 要是先經 深思熟慮,架構妥善,對香港是會有好處的。
首先,以現時情形來說,這樣的一位專員足以承受行政立法兩局 議員辦事處申訴部每年所接受投訴個案的半数,而在市民眼中,他略 是完全獨立處理所有錮案,不受兩局議員和政府所牽制。
其次,獨立的明政專員會使政府部門首長蕭然起敬,對有效和加 速處理投訴事件更加提高警蹙。
第三,明政專員向總督提交的報告須時不時由布政司在立法局提 出省覽,而最低限度其年報可以每年一次在立法局加以辯論。
第四,設立明政專員完全不會妨礙現有的投訴途徑續存在,列 如兩局議員辦事處、市政局、區域市政局等議員和各區區議會區議員 的接見市民辦事處。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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