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一月七日星期三立法局會議席上 政務司本懷致辭全文

一九八六年銀禮體育中心(修訂)條例草案

主席先生:

2.

我謹此動議二一九八六年銀禧體育中心(修訂)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主要目標,是讓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可以終止管理

銀禧體育中心,以及設立一項法定信託基金,用以支付中心的各項經

常及非經常開支。

賽馬會建議捐贈一筆為數達三億五千萬元的款項給銀禧體育中

心,用以設立信託基金,藉以支付中心目前由馬會負責的各項經常費

用,以及在未來二十年,為添置及改善中心的基本設施,提供所需款

3.心用項

項。

4.

銀禱體育中心條例規定,總督在任命銀禧體育中心董事局成員

前,必須諮詢賽馬會的意見,並且限制事局的成員的最高數目。本

草案修訂原有條例,藉以將上述規定删除,並明確規定財政司或其代

表可以加入董事局為成員,因為在設立信託基金後,董事局的責任將

更為繁重,以及在財務及投資事宜方面,需要更多的專家意見。

5.

根據簞案規定而設立的信託基金,將由

將由一個受託人委員會負責

管理,而委員會的成員則由董事局任命。銀禧體育中心信託基金受託

人委員會的成員不會超過五名,其中最少兩名來自銀禧體育中心董事

局。

6.

受託人委員會將獲授權根據受託人條例規定把基金投資。為符

合受託人條例的規定,委員會或董事局不得以銀禧體育中心信託基金

作任何貸款抵押,因基金是慈善信託基金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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