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一月七日星期三立法局會議席上

保安司謝法新給譚惠珠議員所提問題的答種

譚惠珠蒜費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將如何處理本港的「水上新娘」問題?

答覆:

主席先生:

本港於一九八五年八月遣返中國的十四名水上新娘,在獲中國 當局發給出境證後,已全部回到本港。同時,我們已採取步驟,從更 廣闊的層面去處理這問題。

我們估計目前棲身於本淮水城内的水上新娘,共有一千多名。 這些與香港漁民結婚的水上新娘,本身是中國公民。她們以前都獲廣 東當間發給 一張稱為「流動漁民上下岸證」的證件。香港政府一向只 容許水上新娘隨船在香港水域內逗留,但不准她們上岸,只有在特殊 情形才可跛例。

在過去數年,這群身份特殊的水上新娘造成不少問題。政府痈 望能找出解決辦法,但該辦法須與目前的管制措施並無抵觸。

在最近數個月內,政府與廣東當局進行討論,並已找出長遠的 解決方案。該方案並不會對目前的移民管制制度構成影響。

廣東懺屜已通知香港政府,說他們已停止向於一九八六年八月 十日以後與香港漁民結婚的中國女子簽發「流動漁民上下岸證」。這 櫟,水上新娘問題,便可實實在在地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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