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一月七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給許賢發議員所提問題的答覆

許賢發議員間: 每年十一月第三個星期日為老人節,為着表彰老人對 本港社會的貢獻及增進對老人的敬重,政府會否考慮規定老人節後的

星期一為公眾假期,以取代其中一日還未命名的法定假期?

主席先生:

讓我直截地告訴各位議員,對於任何建議,只要是鼓勵大家

對老人倍加敬重的,我都深表贊同。不過,在仔細考慮這個建議後,

我恐怕實行起來會引起一些問題。

就實踐方面而言,我們很難決定,在假期條例及僱傭條例所

規定的現有假期中,那一天可以改為十一月第三個星期日後的星期一

這些假期大部份是用來慶祝既定的西方節日, 傳統的中國節日或特

別事件。或許有人會認為,省去英女皇壽辰後第一個星期一,或香港

重光紀念日前的星期六,便可達到這個目的。不過,這些額外的假期

是要讓市民在天氣炎熱的日子裡,得到兩個較長的週末假期。

因此,若要寳施許譏員的建議,我們便須增設 日假期,但

本港的法定假期,已比在經濟上與我們競爭的大部份鄰近亞洲國家為

多;而當然每多一天假期,我們便會因産量的流失而蒙受頗大的損失

不過,主要的問題,是有多少類人士應該以這種方式表彰的

,而這一點頗易引起爭議。 舉例來說,譚耀宗議員在去年曾經提議

為了表彰工人對社會的貢獻,當局應把五一國際勞動節訂為假期。

最近,香港專上院校教授聯誼會亦建議把孔子的壽辰訂為假期,以示

專師重道。如果我們為了這類原因而開始訂立新的假期,或指定現有

的假期為特定假期,那麼,要公平劃清界線是相當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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