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財政司翟克誠給范徐麗泰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答覆

范徐麗泰議員問: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四日,財政司在一九八三年撥款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致辭時,提出有關夫婦分別報稅計劃所引致的稅收損失 預算,關於此事,政府可否向本局提供有關此項計劃對財政的影

響的最新預算?

主席先生:

我目前估計,要實施夫婦分別評稅計劃所需的愛用,在實施 該年及以後各年將最少為4億元。此外,由於實施該計劃會導致 檔案數目增加,稅務局的行政開支每年會增加1,700 萬元左右。

相信各位議員已留意到,前任財政司在一九八三年會估計 實施夫婦分別評稅計劃所需費用,在實施該年將爲2.85億元,全 年則為1.8 億元·費用增至4億元,是由於要將其後的通貨膨脹 和党燉稅入息方面的調整計算在內。 一九八三年所提供的數字, 顯示出是項計劃在實施該年和全年所需的費用不同,這是由於當 時每當免繳稅入息額有所調整,新訂的免稅額不單只適用於接着 的一個財政年度 亦適用於該年的最後評稅。不過 自一九八五 年起,任何新訂的免稅額 ,只適用於接着的財政年度,因此,以 實施該年和全年計算,是項計劃對政府收入所招致的損失,已再

沒有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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