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項問題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布政司給湛佑森議員的答覆

湛佑森議員問: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關若干政府部門職員可在 星期六採用「長短週制度」上班的政策詳情?

布政司答:主席先生,在政府工作中,政府部門或機構的首長有 權為其屬下全部或任何員工決定是否在星期六採用「長短遇制度」

工作。在考慮推行此制度時,有關的首長必須確保

第一第及

其組織的效率不會受到不良的影響;

有關員工的聘任條所規定的工作時數不會減少;以

第三,為市民提供的服務不會受到影響。

事實上,只有在一般辦公室工作的員工才可在星期六採用「長

短週制度」工作•為市民提供直接服務的部門,特別是要為大量

市民提供服務的部門,如人事登記處等,在星期六全體員工均須

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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