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專題小組擬稿

(七)與中國其他地區在司法方面的聯系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根據雙方的法律,通過協議,互相

提供司法協助。

(八)司法互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將協

助或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外國就司

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英方擬稿

(b) 法院得因風化、公共秩序或國

家安全關係,或於保護當事人

私生活有此必要時,或因情形

特殊公開審判勢必影響司法而

在其認為絕對必要之限度内,

禁止新聞界及公眾旁聽審判程

序之全部或一部。

(c)除保護少年有此必要,或事關

婚姻爭執或子女監護問題外,

判決應一律公開宣示。

(d)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確

定有罪之前,應假定其無罪。

(e)審判被控刑事罪時,被告一律

有權平等享受下列最低限度之

保障:

(i)

迅即以其通曉之語言,

詳細告知被控罪名及案 由;

SECRET

(ii)

給予-

份之時間及便利

準備答辯並與其選任...

之辯護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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