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專題小組擬稿
(七)與中國其他地區在司法方面的聯系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根據雙方的法律,通過協議,互相
提供司法協助。
(八)司法互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將協
助或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外國就司
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
英方擬稿
(b) 法院得因風化、公共秩序或國
家安全關係,或於保護當事人
私生活有此必要時,或因情形
特殊公開審判勢必影響司法而
在其認為絕對必要之限度内,
禁止新聞界及公眾旁聽審判程
序之全部或一部。
(c)除保護少年有此必要,或事關
婚姻爭執或子女監護問題外,
判決應一律公開宣示。
(d)受刑事控告之人,未經依法確
定有罪之前,應假定其無罪。
(e)審判被控刑事罪時,被告一律
有權平等享受下列最低限度之
保障:
(i)
迅即以其通曉之語言,
詳細告知被控罪名及案 由;
SECRET
(ii)
給予-
份之時間及便利
準備答辯並與其選任...
之辯護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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