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316
SECRET 高度機密
第二份紀要
行政機關
一九八六年五月的第I號文件說明香港現有政制下各機關的實
際運作情況,以及政府架構中各組成部分,特別是總督、行政局和立
法局之間的相互關係。
2.
就如何在英國政府授權下行使政府的行政權力和執行行政上的
職責來說,現行制度在實際運作上的主要特點是一
3.
(a)行政局向總督提出建議;一般來說,總督須就重要的政策
問題徵詢行政局的意見;
(b) 行政局成員以個人身份提出建議,但總督則根據行政局的
整體建議行事;
(c) 總督會同行政局(即是總督和行政局成員一致行事)的決定
是以集體決議的形式提案;
(d) 除皇室訓令規定的當然官守議員外,其他行政局議員由總
督在女皇授權下委任,有固定任期;
(e)大部份議員是“非官守議員”: 即非公務人員;
(f)公務人員透過司級官員向行政局提出政策建議,由行政局
決定,然後由這些官員負責指導執行總督會同行政局作出
的決定,並負責向立法機關和市民解釋這些決定。
根據在現有組織上發展的原則, 一九八六年五月及一九八六年 十月的文件設想一個相當於目前的行政局的機關,向將來特別行政區
的行政長官提供建議和協助。本紀要列出有關該機關的組成和職責的 進一步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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