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十年來,各行各業因樓價租金暴升所增加了的成本,最後轉 嫁了在什麼人的身上?

二三十年來,工資雖然有所增加,但為什麼與樓價租金的暴升完 全不成比例,而使出口在世界市場仍具競爭能力?

二三十年來,多少未能入住公屋的人,為了自置居所或交付租 金,幾乎整生或大半生要節衣縮食,加班兼職,流了多少血汗和淚

水?

二三十年來,假如没有越來越龐大的公屋計劃來作為緩衝,能不 能夠容許有這樣畸形的發展呢?在這樣畸形的發展中,社會矛盾能不 能夠不致激化而像火山一般爆發起來呢?社會的安定繁榮能不能夠仍

然持續呢?

公屋計劃的最大得益者,並不是公屋的居民。公屋計劃的得益 者,並不單只是公屋的居民。

其中的一本報告書提到:很難界定「社會服務」和「社會福利」 的定義。其實,不必去界定,因為公屋計劃就本質而言,兩者都並不 純是。它是一個關乎整個社會經濟和政治的極其重要的政策。我希望 大家能夠從上述的角度去探討這兩個報告書,從而得到公平合理的結

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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