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從速增建廉價居屋,以鼓勵更多入息較好的公屋住戶申請, 從而搬出及騰出更多的公屋單位。而事實上,現在使用綠色 表格申請的屋邨居民亦有不少申請多次仍然未有機會被抽

中。

(3)

待上述 (1) 及2點建議實行後,才再重新檢討,進一步有關住

戶資助的建議。

公屋住戶租金政策方面

無可否認,租金的釐訂有一個合理標準是必須的。因此報告 書所提議採用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作為釐定租金的指標,其原 則及精神是合理而可支持的。 但至於所建議中位數之百份十五及 部份的細則實有商榷的必要。例如:

(1) 對低於百份十五中位數入息的家庭不但加重其生活負擔,如

非節衣縮食,實難以應付過高的租金。

(3)

根據資助報告書內「附件七」所提供的政府統計處84/85年 度住戶開支統計所顯示平均每月四人家庭全部開支約為

5,254.7元,已超過現行四人家庭5,100元入住公屋的限額, 而其房屋開支417.71元即7.95%,故相對現建議15%中位數甚 為差距及矛盾。

七三年前落成舊型屋邨約有28萬多戶,其居住面積衛生環境 及其設施等與新落成的屋邨差距甚大。雖然報告書提到,其 租金將不會提高至15%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水平,但另一 方面又提到,逐步調整租金以配合屋邨價值,根據附件十 四,現時住戶四人家庭入息比例7.1%。若將舊型屋邨租金提 升過高,則對這28萬多戶居民實有不公平之感及難令人接

受。

就租金問題方面本人有以下的建議:

(1) 租金釐訂以入息中位數作為指標是值得支持,但所建議的中

位數百份之十五實有重新檢討商榷的必要。

-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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