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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九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鍾沛林議員致辭全文
休會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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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公屋住戶資助
小組委員會報告書」及「檢討公屋 住戶租金政策小組委員會報告書」
主席先生:
香港推行的公屋政策,主要在適當運用公眾資源,通過資助和分 配方法,力求做到人人有屋住,從而穩定社會,改善民益。
「到一九
最近,港督已給我們定下一個新的發展目標,他說:「到 - 九○年代中期,輪候公共房屋單位的市民,便可『全部』獲分配房 屋。」這顯然是一個有利社會民生的新十年建屋計劃,我衷心希望此 計劃能如期實現。因此對於房委會報告書的具體建議及有關問題,我 認為值得大家加以注意和審慎考慮的應最少有如下兩點:
第一,以入息中位數的資助限額來作為加租雙倍的計算法,這對 於到達「限額邊緣」的人家就似乎有欠善之處。比方說,公屋住戶的 每月收入剛好加到「超額」,於是乎要交雙租,如此資助,便有可能 反令受薪人士在遇上僱主加薪時,反而會使自己陷入「因加得減」的 情況出現,因為他要把所得的加薪全部給房屋署都還恐怕不夠。長 遠而言,這類收入於邊緣升降的情況,在受薪人士佔數不少的公共屋 邨裏將會不時出現。
因此,我建議:對家庭入息處於「限額邊緣」的住戶,當局應給 一家人原有入 予一個相當於入息中位數百分之三的寬免數額。例如: 息 13,100元,交租是330元;現在成員中加了200元薪水,總收入便成 了13,300元,於是超越了入息限額100元,便要加倍交租660元,結果 就是加薪還不夠應付加租。但如對入息扣回百分之三約等於400元的 寬免額,就不會出現這個不合情理的問題。其次對於遇有特殊困難的 個別家庭,尤其是租金已佔入息一成半的個案,當局應認真給予另案 考慮,或就在雙租範圍內訂下一些可以例外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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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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