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先生,我今日能夠參與這項辯論,感到十分高興

得將稅務條例第十五條第(1)款(f)及(g)段撤銷是切合時宜的,雖然很 多人認為早應這樣做。不過,制定這項條例的理由始終是可以理解 的。此外,兩局議員非常多謝各專業團體和有識之士關注這問題,並 向議員提交意見書,他們的專業建議以及輿論的力量實在對兩局議員 在這方面的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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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提出撤銷有關的修訂條文,我們必須向他致賀。他曾 告知本局,一九八六至八七年度的稅收會減少約2億元。我支持財政 司這項行動,因為我覺得它能夠消除大部份商界人士心中的疑慮,使 他們更有信心,確信本港日後無論在實踐或理論上都能奉行地區來源 的課稅概念。這項行動亦向商界人士表明政府有意維持簡單易明的稅 制。

這情況足以提高本港作為國際財經及商業中心的聲譽,長遠來 說,這對本港社會以及日後的稅收可能會有更大好處。

主席先生,本人謹此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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