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八六年一月十五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張人龍議員致辭全文
-九八六年差詢(修訂)條例草案
主席先生:
區域議局將於本年四月一日正式成立,並獲賦予法定權力去實施 全面和範圍廣泛的市政服務。如果區域議局要有效地運作,同時對轄 下地區的居民提供他們需要的全部市政服務和設施,當局必須撥給該
議局足夠的財政收入以支付各項活動的費用。
財政司曾提及區域議局一九八六至八七和一九八七至八八兩個年 度的預算財政需求淨額,分別為七億四千四百萬元和八億八千萬元。 財政司亦有指出一點,而我亦想加以強調,就是這些數字並不包括基 本建設工程的支出;而以區域議局這樣一個財政獨立的市政機構而言
,通常應自行應付這方面的支出。預計的支出数字是按過往在區域議 局轄下地區內進行的市政建設工程的一貫支出而釐定的,估計是每年
二億五千萬元。
今天呈交本局的一九八六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所載的建議提 到多項問題,並特別建議略為增加區域議局轄下地區的差餉。根據同 -建議,區域議局將獲得來自這個增加差餉百分率的全部收入。此外 ,政府亦同意支付一九八六至八七和一九八七至八八兩個年度的基本 建設工程費用,但以不超出近年來用於這地區的平均數額為限,而該
等工程項目須是區域議局建議在有關期間進行的。
上述安排的主要優點是,區域議局在略為增加差餉的情況下,便
可以應付它的全部經常開支。作為
作為一項臨時措施,這個辦法是可以接 受的。如果希望避免將來大量增加區域議局的差餉,則顯然要為一九 八八至八九年度和以後作出不同的安排。我們應考慮到區域議局轄下 地區內的新市鎮,比本港其他地區的發展急速得多,同時區域議局受 到提供更多市政設施和服務的壓力,該局的可動用財政資源因而須應 付大量的需求。因此,我認為政府為慎重計,應預先考慮這問題;並
最遲在一九八七年初,開始檢討這項臨時安排。
主席先生,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