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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譯王䓪鳴議員致辭全文
主席先生:
一九八六年家庭暴力條例草案
根據有關方面的紀錄顯示,本港家庭暴力事件出現越來越嚴重的 趨勢。由八四年十月社會福利署開始統計這方面的數字以來,至今已 有超過1300宗個案的紀錄,而其中更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份的個 案中,女性都是家庭暴力事件的受害者。這些受害的女性,在現行程 序繁複的法律安排下,往往未能得到及時的援助和保護,繼續受到暴
力的威脅。
本局今天討論通過的「一九八六年家庭暴力條例草案」,無疑是 成功地針對上述的問題,建議賦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毋須申請離 婚的情況下,有權向法院申請禁制令,從而獲得及時和適當的保護, 本人對本條例草案的精神極表支持。不過,正由於本條例草案本質上 是一項即時性的援助措施,在實行之時必須講求效率和果效,務求做 到既快且準,確保在最快情況下為受害者提供適切的援助和保護。
對於那 在效率方面,本人對本條例草案有兩方面的關注。第一, 些在經濟上有困難的受害者,法律援助是十分重要的。據悉法律援助 署在處理家庭暴力事件申請時,將會由該署的高級官員審核有關申請 ,然後按申請個案的緊急程度來決定是否即時提供援助。本人認為為 了確保那些真正急需援助的人士能夠盡快得到幫助,法律援助署有需 要制訂一套鮮明的準則,以供官員清楚判辦申請個案的緊急程度。第 二,本條例草案建議,若然法官認為個案中的另一方已使申請人或者 其子女的身體受到傷害,法官可以在其發出的令狀内附加拘捕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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