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當局值得分析毆打配偶的各種個案,藉以採取「瞄準式」的 方法來找出若干組人士,並透過某種形式的小組輔導或公民教育來防

止他們毆打配偶。

頒發附有拘捕權的禁制令是另一種保護被虐待配偶的方法,不 過,這只是等候當事人決定重新修好、或永久分居或離婚前的權宜之 計。

政府當局可研究能否由互助委員會更積極地參與調停家庭糾紛的

工作。

此外,我希望當局會授權法庭,視乎情況所需,規定違法的配偶 接受輔導治療。至於虐待兒童的個案,似乎各方面需要加強協調行動 來處理虐待兒童者,這些違法者多數是兒童的母親。母嬰健康院的護 士、青年中心及青年聚集的其他中心的工作人員,應隨時留意虐待兒 童的個案,如有發現,便應探訪有關家長、給予忠告、輔導或採取所

需的適當行動 。

別的議員已評論條例草案的技術問題及其他方面,我不想贅述。

主席先生,本人支持動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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