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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三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葉文慶議員致辭全文
主席先生:
一九八六年家庭暴力條例草案
家庭暴力條例草案提供了即時的救助辦法,使身受配偶暴力虐待
的丈夫或妻子能夠立刻取得所需的臨時解救途徑,其中包括把虐待配
偶的一方逐離婚姻居所,為期可達六個月,以便夫婦雙方能夠冷靜下
來,以較理智的態度去解決婚姻上的糾紛,或者由其中一方開始採取
婚姻訴訟程序,以便受虐待的一方可根據婚姻訴訟條例獲得-
份的賠
償。這是一項期待已久的條例草案,在立法過程中曾費了不少時間。
在一九七九年「國際兒童年」, 一群專業婦女發動了一項聯合行
動,爭取訂立法例來加強對婦孺的保障。這群人士包括來自香港婦女
協會的麥龍詩迪醫生、韓斯鳳醫生和張妙清小姐、香港女律師公會的
梁愛詩女士和譚惠珠議員,以及我本人以香港兒科學會代表的身份裁
舆。首先,我們擬備了一份國際兒童年工作評估摘要,其後,我們若
千人更參與多項不同的運動,包括參與保護婦女會的運動,使刑事罪
條例第一五四條得以修訂,受虐待兒童的身份得到保障。防止虐待兒
童會這個志願機構亦因而成立,此外,還籌劃成立一所婦女中心,惟
因經費問題,這項籌劃未能實現。然而,在政府協助之下,香港婦女
協會設立了一間收容所,專門為被丈夫毆打的婦女提供蔭庇之所。我
們對有關的條例提出了全盤的修訂,使之列入本港的成文法規内,家
庭暴力條例草案正是壓軸的傑作。麥龍迪詩醫生及其他多位人士是這
項工作的功臣,她們努力不懈,直至大功告成。
律政司提出這條例草案時,已就其目標及各項條文的功能,作出 真摯和詳盡的描述。只須一提的就是,立法局為研究這條例草案而成 立的專案小組進行了三次討論,在澄清下述事項後,接纳了這條例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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