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 高度機密
(a)在普通法和香港制定的法例中,已有多項關於權利和自由的
規定。要把這些規定彙編成典或分類列出,只會引起混淆
導致遺漏、並在解釋和執行上造成不必要的困難。
(b) 建議的「人權法案」內所列明的一些對自由的限制,雖然普 遍為各民主社會所接受,但在彙編成典的過程中,將會引起 無窮的爭論。
14.在這情況下, 一個最不具爭論性的解決辦法,就是將經過審慎考 慮後列入聯合聲明附件一內有關部分的條文,原原本本地寫在基本法 的有關章節内。倘若中方的法律專家認為有幫助,英方可提供一份擬 稿以供參考。
4
G.F. 316
SECRET 高度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