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研究近期修订 税 务 条 例 的 累积后果,并审查其对经

济及商界信心 的 影响 ;

(4)广泛咨询市民及听取他们进一步的意见;

(5)于九月十日向两局非官守 议员 提交报告.」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九日,两局议员事处发出

新闻稿,邀请有关人士和市民大众就一九八五年 条 例 草 案

和一九八四年税务(修订)条例提出意见。专案小组

共收到四十份意见书,并举行十次会谈,其中包括与香港

会计师公会和税务局局长的会谈。

其后,专案小组作出报 告 提交 给 两局非官守议员。

九八五年十月,两局非官守议员向港督提交报告,列明他

们对一九八五年条例草案的调查结果及建议,并提议撤销

一九八四年的条例。

政府当局接 两局非官守议员就一九八五年 条例草案

所提交的所有调查结果,并在立法局首读该条 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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