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委員會在立法局會期內,每隔一個星期三下午開會一次。這個委 員會的責任是確保所要求撥出的款項不會超過執行經批准的政策所需 的款項。負責有關事務的政府官員可能被邀出席該委員會,對有關問 題作出解釋和說明。
財務委員會轄下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檢討工務 計劃內各項建設工程的進展情況和施行的先後次序,如有更改的需要 則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編制小組委員會研究高級公務員職位的編 制建議及創設新的公務員職級或更改薪級的建議。
對政府當局的監管
立法局所扮演的第三個政制角色,是對政府當局的表現進行監 管。立法局是透過以下三種媒介來執行上述職責的:政府帳目委員會
* 提問時間和辯論權力。
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和六名委員。他們全是非官守議 員,由立法局主席任命。委員會成員的職責是審閱核數署署長就政府 的帳目向立法局所提交的年報,然後作出報告。在報告中,核数署署 長會指出在使用納稅人金錢時,有那些地方他認為是不夠審慎,有那 些方面是不合乎經濟原則,又或者是有那些開支並非用於立法局所通 過的用途上。委員會進行公開聆訊,公眾和傳播界人士皆可旁聽。通 過聆訊,委員會成員有機會要求有關的負責人員就核數署署長在報告 中所提出的批評加以答覆。聆訊結束後,委員會會向立法局提交其報 告。在報告中,委員會指出從聆訊中取得了什麼教訓,以及建議將來 應採取什麼補救措施。
公開聆訊和委員會於聆訊過後所提交的報告,都是公眾和傳播 界人士極其關注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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