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研究近期 修 订 税 务 条例的累积后果,并审查其对经
济及商界 信心的影响;
(4)广泛咨询市民及听取他们进一步的意见;
(5)于九月十日向两局非官守议员提交报告。」
- 九八五年九月十九日, 两 局 议 员 办 事 处 发 出
新闻稿,邀请有关人士和市民大众 就 一 九 八 五 气 条 例 草案
和一九八四年税务(修订)条例提出意见,专案小组
共 收 到 四十份意见书,并举行十次会谈,其中包括与香港
会计师公会和 税务局局长的
其后,专案小组作出报告提 交 给 丽 局 非宫宁议员。
九八五年十月,两局非官守议员向港督提交报告,列明他
们对一九八五 气 条 例 草 案 的 调 查 结 杲 及建议,并提议撤销
一九八四年的条例。
政 府 当局 接 纳两局非官守议员就一九八五年 条 例 享 案
所提交的所有调查结果,并在立法局首 读 该 条 例 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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