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整體利益考慮問題
在考慮是否以立法機關作爲權力中心時,
有幾個因素是需要額及的:中英聯合聲明規 定,行政長官由港人選學或協商產生,再由中 央政府任命。這種任命是實質性而非形式的 若果一定要架空中央政府之任命權,使行政長 官成爲立法機關的附庸,容易導致地方權力同 中央政府對抗。這種對抗對香港繁榮和穩定是 一種消極因素。聯合聲明應該百分百地執行 如果只想執行有的港人喜歡的部分,不執行其
參加廈門會議的部分委員遊鼓浪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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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部分,港人首先會陷入了被動,很難要求 北京百分百執行聯合聲明。保障港人利益的最 好外壳是中英聯合聲明,聲明中的條文 特 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政府,一定要執行。執行 了這點,香港的所有利益都保持得住。企圖用 立法機關選舉來改變中央任命行政長官,是不 切實際的。若立法機關選出的行政長官人選, 中央政府不予任命,立即出現政治危機,造成 動盪,這只會使旨在香港搗亂的內外勢力高興 。中央任命行政長官的權力,是主權的體現。 香港大多數人只是希望維持現行生活方式不變 現時享有的自由不變,並不是希望同大陸對
抗 。香港同大陸對抗代價太大,而難望有成果
未來行政長官絕不是殖民地時代的總督 心總督是英人 不是港人,其產生不經香港市 民推擧。未來的行政長官由香港人選舉或協商 產生,權力基礎來自港人,權力來源來自中央 政府。行政長官受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約束,受 特區立法機關制衡。
直接選舉、立法機關選擧行政長官必導 致政黨政治,這同法蘭西第四共和國的議會內 閣制相似,形式似乎民主,但實踐證明其爭嚴 重,政府不斷倒台,走馬燈一樣更換內閣。此 擧已經在法國證明行不通,才有戴高樂改憲 建立第五共和政制。立法機關選行政長官搬來 香港,有害而無益。
)立法機關選行政長官是香港政制的劇烈 變化,它不照顧歷史,也不符合現實。立法機 關控制了行政長官和人事權,使高效率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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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機關的優點消失,而且改變現行的諮詢制度、 公務員制度。現行與行政機關密切相關的法律 條例都要重新制訂,整個社會的利益平衡受 到破壞,而且可變因素極多,香港的資本主義 架構將會受衝擊,每選舉一次,便出現一次財 富、權力的大轉移。商人在港投資,乃貪圖香 港政局穩定。如果幾年一次大換班,香港政局 不穩,同尼日利亞和亞洲某些國家相似,商人 會撤出資金,香港其他階層的生活水平立即急 劇下降,市民不能安居樂業。
直接選擧立法機關、立法機關選行政長 官的缺點是沒有考慮穩定因素,沒有考慮香港 的公民教育、民主傳統與現狀,也沒有考慮國 共兩黨仍然對峙的現實 。社會多數人不希望脫 離現實基礎而大變急變,各方均主張保留功能 團體選擧,保持立法機關不要黨派之爭,主張 改革循序漸進,而不是追求虛假的「民意代表 性 」,追求嘩衆取寵的「敢言之士 J 這種突 出個人,把「眞理集中於個人一身」的政客作 風已經危害到香港的穩定和協調。而大選舉團 的作用恰恰是補-
了立法機關直接選擧席位太 多而出現偏差之後的安全措施,鼓勵從整體利 益考慮問題,而不是從某一狹窄階層或個人形 象而考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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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原則已經 確定,爲什麼一定要搞議會權力至上?爲什麼 不參考美國三權分立,立法機關和行政長官不 從同一渠道產生的方式?爲什麼不結合香港實 際和多數人主張不要大變急變的願望去設計政 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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