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目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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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會計政策
甲、集團綜合賬
綜合賬目包括本公司及其全部附屬公司之賬目。少數股東權益代表外界股東所佔集團附屬公司之 資產淨值。綜合賬目包括集團所佔其聯營公司之溢利減虧損及其收購後所應佔之儲備。
因合併賬目而產生之綜合商譽於年內在儲備中撇銷。
乙、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原價或估值減攤銷及折舊入賬。租賃土地按租期最後五十年或剩餘租期兩者中之較短 者攤銷;而樓宇則按五十年使用期或剩餘使用期或剩餘租期三者中之較短者折舊。租期包括附有租約 續期權之期間。永久業權土地不予攤銷。
除土地樓宇以外之固定資產按其估計使用年期平均等額折舊;折舊率如下:
汽車
20-25%
機器設備
10-20%
採礦設備
10-20%
輪船
5-15%
貨櫃碼頭設備
7-20%
租賃物業裝修
以剩餘租期計算之攤銷率或15%兩者中較大者為準
丙、物業
收租物業列為投資物業,並列入固定資產項內。
待售發展中物業已列入流動資產內。發展中物業之土地按原價或估值入賬;發展開支則以在資產 負債表結算日已付或應付款項入賬。
丁、出售物業溢利
出售物業溢利按出售物業之日或獲得入伙紙之日兩者之較後者入賬。
戊、附屬公司
凡已發行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有投票權股份被持作為長期投資之公司為附屬公司。對附屬公司 之投資按原價或低於原價入賬。
己、聯營公司
凡已發行股本不少於百分之二十而不多於百分之五十之有投票權股份被持作為長期投資,而其行 政管理受本公司重大影响之公司為聯營公司。
庚、其他投資
凡百分之五十或較少之發行股本被持作為長期投資,而其行政管理不受本公司重大影响之公司列 為其他投資。其他投資按原價或低於原價入賬。
辛、短綫投資
短錢投資為準備轉售之流動資產,按原價或市價兩者中之較低者入賬。原價減至市價以及出售之 盈虧皆包括於營業溢利之計算中。
壬、盤存及進行中工程
盤存按原價或可變現淨值兩者中之較低者入賬。進行中工程按原價(包括生產開支之適當部份) 加部份盈利減已收及應收賬款額並扣除為一切已知合約虧損所作之準備計值。
癸、外幣兌換
外幣交易按交易日期之匯率兌換。外幣結存已按資產負債表結算日之概約兌換率伸算為港幣。所 有兌換差額已列入營業溢利賬項中。
海外附屬公司賬目按資產負債表結算日之概約兌換率伸算為港幣。兌換差額已作為儲備的變動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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