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港特區權力更高的,甚至是全中國的最高立法機構負責。 . 基本法是整個特區的政治 和法律制度的基礎。所以任何與之有衝突的普通法律,或由普通法律構成的制度,憑 該是無效的。

應該反映和包含了以下 的精神

a中英兩國就解決香港前途問題所簽署的協議 這是基於香港特殊歷史背景的需 要。

a 中國政府已經一向香港人民公開承諾 包括·香港特區可以享有最高度的自治 ,中國政府只負責香港政治外交和對外防衛(或可能包括基本法的處理和香港最 高官員的委任),中央不應干預香港內政,香港特區可維持現有制度至少五十年 不變,包括資本主義制度,現有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等。

C 香港人民的普遍意願包括:有一個基本上是民主、開明的和向人民負責任的政 府,保障人民現時已經享有的自由和人權。

(1) 基本法應有的功能和特點:

a就國家整體來說,基本法是中國統一香港的一個具體的體現和象徵。

也就中央和香港的關係來說,基本法是確立香港的高度自治,和制訂中央和香港特 區政府在制度和權力分配上的關系,

C 就香港政府和人民的關係來說,是構成一個基本上是向人民負責,權力受到適當 制衡和約束的代議政府。

4 就新制度和舊制度的關係來說,基本法必須要-

分照顧現有社會、經濟、行政和 其他制度的不變及其合法的延續。

亞鵬飛先生的總結很好··基本法要包括民族、自治,民主和延續 的四個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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