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
咨詢委員會章程
(一九八五年九月七日咨詢委員會發起人
缘起
第三次會議修訂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以 下簡稱「起草委員會」)第一次回火定,在香港成立一個具有 廚泛代表性的基本法咨詢委員會;並委托在香港的委員(以下简 稱「發起人」)發起籌組,由新华社香港分社予以協助。咨詢委 圖會與起草委員會並無關係和領導關係,共同為起草基本法
貢獻力量。
名稱
2
本委員會定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海 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咨詢委員會」)。
3
會址
咨詢委員會設在香港。
性質
咨詢委員會為民間性咨詢組織。
5 宗團
咨詢委員會勗香港各階層人士與委會間的聯系、溝通的橋 梁和反映對基本法意見及建議的重要渠道,根據“一個國家,兩 種制度"的原则以及中英聯合聲明的精神,起草出一部符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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