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項問題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地政工務司陳乃強給鄭漢鈞議員所提問題的答覆

主席先生

冊丶

..

鄭漢鈞議員問 約兩年前,有人提議電氣

有人提議電氣及機械工程師應如認可人士 及結構工程師一樣

予以注册。政府曾就此事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 可否告訴本局此事的進展及有何方法去加快進行?工作小組是否會同

時考慮其他專業工程師是否應予以注册?

..

一九八四年近年杪的時候 當局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去深入研 究工程師法定注册 册的問題。該小組由機電工程署署長擔任主席,成員 包括港九電氣工程協會,

氣工程協會,香港工程師學

香港工程師學會及各有關政府部門的代表。 該小組是由前建築拓展諮詢委員會所建議設立的。該委員會對建築業 內日趨複雜精巧的機電工程對公眾安全造成的影響甚為關注。

工作小組議定的職權範圍包括下列各項。

..

考查及研究在建築業及建築與工程計劃内

責専

專業機電及其他

行業工程師 技術員所擔當的角色及在法律上承擔的責任 特別是與 公眾安全有關的方面。

研究香港法例對在建築業及建築與工程計劃内工作人員的現

有註冊及管制辦法的成效。

是其

與他

策。

研究是否須為專業工程師及/或

術員的 註冊問題訂立新政

相;該

該小組自成立以來, 所研討的問題包括規定法定註冊的原則與 可行性 考慮其他國家在這方面的一般做法及與其他行業所採用的做 法作一相互比較 為求專業工程師、技師及技術員的註冊劃一 而 牽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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