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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項問題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六日立法局會議席上

衛生福利司湛保庶給鍾沛林議員所提問題的答覆

鐘沛林議員問

議員問:鑑於荔枝角

鑑於荔枝角焚化爐構成的

構成的嚴重環境污染

否告知本局

(甲)目前有何計劃抑制這種

這種污染?

(乙)實施這項計劃需時 時多久?

(丙)有什麼臨時措施可以緩和這種情形

?

主席先生

政府清楚認識到荔枝角焚化爐造成空氣污染問題

政府可

在長遠方面

A

來說 最有效的解決辦法當然是分期實施關閉焚化爐的計劃 將家庭 垃圾集中於一個或多個在操作上地點適合的「垃圾轉運站」

再由巨 型車輛從轉運站運往新界垃圾堆填區。目前很難說這種新方法於何時 才發展至焚化爐可因而永久關閉的階段。

因此,政府須

政府須要考慮一些臨時性措施。公共

公共工程計劃甲乙類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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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有一個項目

以備安裝靜電塵埃沉澱器。這種設備可除去大部分

塵埃和砂粒 而這些物體就是荔枝角焚化爐所造成的污染的主要成分

這些靜電塵

沉澱器十分昂貴

臨時措施而所需費用是如此之巨

A

預算大約須 費一億三千萬元。 是否值得採用 這個問題 在 政 府 内部曾作廣泛討論 我預期政府會及早決定應否向工務小組委員會建

議將這項計劃

較;用埃

較高類別。

如當局決定採用靜電塵埃沉澱器,則應在

則應在一九八六至八七財政 年度動工

由於兩座焚化爐之中第一座

所以環境可以幾乎立即略為改善。這

置工程

站完程動 駁

關閉以便開始裝

應可於一九九零

年前完成 。另一方面

>

如當局決定不裝置靜電塵埃沉澱器而採用垃圾

船將垃圾運往垃圾 堆填區

轉運站的辦法 則焚化爐最早也要到一九八 年方能關閉

前用

但在此之

環境

而得 以略為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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