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及政府資助醫院均增加每日的收費 因此僱主為需要住 院或接受門診治療的僱員所付出的最高費用 亦須作出調整。這些固 定費用額自一九七七年起未有加以調整 故此本人建議的增幅比較大
.
的住院費由二十元增 增至三十元 而每日的 診費由十元增至十
五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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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額經修訂後 前往政府醫院或政府資助醫院接受治療的 員 可從僱主處獲得醫療費用的全數 但若僱員選擇向私家醫院或私 家醫生求醫,則亦
獲得合理的資助。
最後,為了計
為了計算賠償額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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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份款將 將僱員的最
低入息定為六百元
。
這個數字是根據公共援助計劃個人可獲的援助金 本人建議將這個數目增加至八百元 以便與現時的援
額計算出來的 助金額看齊。
根據僱員賠償條例第四十八A條的規定
案作出修訂
決十
議八
A
經條
已的
規定,賠償額可以立法局決議 而一份適當的決議案經已備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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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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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謹此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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