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人員
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門任職的公務人員可獲留用,其薪金 及服務條件不低於原來的標準
二、退休或約滿離職的人員能獲得不低於標準的退休金。
三、香港公務人員中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可以繼續担任玖 府公務人員,主要部門的「司」级或以上職位及一些部 門的副職除外。
四、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可以 担任政府各級公務人員,主要部門的「司」級或以上職 位及一些部門的副職除外。
五、英籍或其他外籍人士可受聘担任香港政府部門的專業和
技術職務。
J
六、公務人員將根據本人的資格、經驗和才能予以任命和提
升。
火
1
I
1
(F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