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

PATRON

RESIDENT

ICE-PRESIDENT, INTERNAL

VICE-PALSIDENT, EXTERNAL

SIR EDWARD YOJOE, X C.M G., M.SE

GENEHAL SECHETARY, INTERNAL

GENERAL SECRETARY, EXTERNAL.

ADMINISTRATIVE SECRETARY.

FINANCIAL SECRETARY.

STUDENT WELFARE SECRETARY

PUBLICATION SECRETARY

SOCIAL SECRETARY

CURRENT AFFAIRS SECRETARY

INTERNATIONAL RELATION SECRETARY

MR. FUNG WAI KWONG

YAP PING LUEN

MR. HO CHEUK YUE!

MISS WONG LAI MUN

1414 TSE LIN CHUNG

MISS WONG KWAI SUN

MN

MISS MO SAU

TSANG CHI ON

KR IP KIM KUEN

MISS SHEK WAI CHUN

MA, CHAN WO SHUN

MR. LEUNG KA SING

SESSION 1984

九八四年度憎恨

AR-

UN

我戥鳐小三 謝迷戀先生 潞祿颥小耀 與熊小姐 健忘安先生 鼓斟棝先生 行急诊小姐 陳 先生 先生

(一)民主

:

堅持港人民主治港的原則 事务 將來香港地方政府及其最高行政首長應 民普迷基生

越 (二)法治:在基本法以下的各種法律條例

生的立法機構制定頒佈

而中國不干涉香港對內

行政 立法和司法權力分立 互不超

各權力機関建立監察和平衡的関係

由香港公民普选虚 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

起訴對

港應有其獨立的司法体系,司法機

須完全獨立

(三)自由:

香港

示威

民應享有言論 影工

出版

同政見的存在 位

出入境

而香港公民

結社

遊行、 宗教等基本自由;並容許

律享有自由平等的地

集會

(四)人權:香港

.

外於必民孝

圣員公草國香石

此外

民想享有以联合國「人權宣言」為根據的基本人

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必須獲得香港

基本法的細則

,

則想成立

個起草委員會

其中部

成員必須由香港公民担任 香港 民廣泛討論

擬定的草

應予先公佈,讓

案修訂後

然後提

民代表大會通過

香港的問題極之複雜

而基

法又是香港未來發展的

,因此我們強調基本

景人士的利益

本法 故草擬過程

需要照顧香

須謹慎從事

不同階層和不同

作為

個學生團体,我們感到應該為中國和香港未來的

福祉發表意見,希望這函件能為

閣下及中國政府在釐訂春

由上述委員會根據所收集的意見修訂單 須由香港

全民投票表示接受

港政策時,提供一些參考意見

敬候覆音

此致

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先生

香港

STU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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