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遵照常委會在首兩號報告書內訂立的原則,現建議

的薪級表並未設有實任或訓練期滿跳薪點

13. 常委會注意到廉政公署專有職系的現有結構未盡如

人意,而常委會的建議亦未能改善此情况。但據悉廉政

專員將在一九八零年內,對該署職系進行內部檢討。因

此在未有檢討結果前,不建議更改結構。若干廉政公署職

系的職銜,似乎亦有檢討之必要,相信廉政專員亦會一

併考慮改善。

起薪

14. 常委會認為促使常委會考慮給予紀律人員多個不同

入職薪點的因素,對廉政公署專有職系亦適用,因此建

議盡可能將紀律人員的起薪制度引用於廉政公署人員。

對助理廉政公署調查員及廉政助理兩職級常委會建議

•凡在香港中學會考最少獲得五科(包括英文科)

的新聘人員,起薪點應提高一點,為其薪級之第二點,

郭總薪級表第十二點。至於廉政主任(丙/乙)職級

大學入學試及格的新聘人員,起薪點應為總薪級表第廿

五點,而持有大學學位者,其起薪點則應為該薪級表之

第廿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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