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其他政府部門亦設有同等職系的廉署人員,其薪級亦 與同等職系的公務員相同。至於上述兩個廉政公署專有職 系,即廉政主任職系及監視人員職系,在公務員薪俸檢討 第一次報告書提出建議前,是按總薪級表支取與皇家香港 警察隊紀律人員大致相若的薪酬。
意見書
5. 廉政公署人員提交常委會之意見書為數不多,計只得
對常委會原則及程序諮詢文件提出的若干初步意見, 一份
由名廉政主任(乙/丙)聯署提交有關該署若干單位之
行政組織 管理問題 -的意見書,及一份由執行處廉
政主任代表促請常委會注意其職系的特殊職責的意見書。
但廉政專員會為其全體屬員提交了綜合性的意見書。常委
會在制訂建議前,對所有意見書均予以適當考慮。
其他政府部門亦設有同等職系的廉政公署職系
6. 職級或職系與其他政府部門相同而只在職銜後加上(
廉署)字樣的人員,現時是按照其他政府部門同等職級的
薪級支薪,常委會認為毋須改變此情况,因此辦法可利便
廉政公署自其他政府部門內,選拔適當的公務員服務廉政
公署一段時期,而該等人員在服務期滿後,可返囘原來所
屬的政府部門或職系。常委會相信僱傭雙方各有關人士對
此辦法均感滿意,因此認為,公務員薪俸檢討第一次報告
書對此類人員所建議的薪酬調整已屬適當,毋須再作進一
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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