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须知
1、凡经我政府批准出国的我国公民,在领取护照后, 由本人将护照直接寄给有关国家驻华大使馆,按照使馆规定 ~ 办理入境签证及香港的过境签证。
2、将护照及有效证件(包括外国使馆的来信、惊片 等以挂号信寄去,要写上本人姓名及确切地址,以便使馆可 直接与申请人联系。
3、凡必需去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办理入境手续者要凭本 人护照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馆的通知前往省革委办公厅值班室 领取往北京办理签证介绍信。
4、凡需去有关国家驻香港领事馆办理入境签证的,必 持有该国驻港领事馆的通知或其它有效证件,始能持照去
持照出国人员,离境前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 关及粮店办理注销户口、粮食手续,无法取的有关国家使馆 入境签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的,应安心在国内从事社会主义革 命和建设,不要盲目去港,以致无法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准 许,又不能在香港滞留时,造成经济上、生活上的更大困
持照人出境时由名边防检查站按照规定验证。
广东省公安局出入境签证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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