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条

缔约一方关于从事国际航班飞行的飞机进出其领土和在其领土内

停、航行的法律和规章,以及关于旅客、空组、行李、货物和邮

件进出其领土和在其领土内停留的法律和规章,均适用于缔约另一方

指定空运企业在缔约一方领土内的飞机·空组和该机所载运的旅客、

行李、货物和邮件。在缔约另一方提出要求时,缔约一方应立即向其

提供上述法律和规章的文本。

!

1

1

-7---

بہکے

F

Page 120Page 121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