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作出可行的修订。
七、协定合适的規定均适用于本备忘录各项,
但双方理解,协定中提及的“领土”,决不影响任
何一方政府关于香港地位的立场。
八·本备忘录规定的谅解,自协定生效之日起
生效,任何一方可提前十二个月通知中止本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民航代表团团长
大不列颠和 北爱尔兰联合 王国政府民航代表团团长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际业务局付局长)
夕
(联合王国贸部次官)
200号 1979
安排作出可行的修订。
七、协定合适的規定均适用于本备忘录各项,
但双方理解,协定中提及的“领土”,决不影响任
何一方政府关于香港地位的立场。
八·本备忘录规定的谅解,自协定生效之日起
生效,任何一方可提前十二个月通知中止本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民航代表团团长
大不列颠和 北爱尔兰联合 王国政府民航代表团团长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际业务局付局长)
夕
(联合王国贸部次官)
200号 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