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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范雅達先生訪港
附 言
一九七七年初,當本報告書正在編製階段,發生了一連串對香港禁毒工作有重大意義的新發展。一九七七年 香港禁毒報告書將作詳細的報導,以下是這些發展的簡單報導:
一九七七年一月,荷蘭副首相兼司法部長范雅達先生訪問泰國。泰國是金三角地帶海洛英輸往歐洲的 主要通道。在前往泰國途中,范氏在香港停留了五天,與本地高級政府官員會晤,商討共同關注的問題,包 括國際間合作禁毒工作,以及從東南亞 (包括香港)非法進入荷蘭境内的移民。在探訪期間,范氏由海牙司 法部警察指揮總監方亭博士陪同。歐洲國家的内閣級部長,身負禁毒使命到東南亞訪問,這是有史以來的第 一次。正當世界各地人士對非法販賣海洛英及吸毒的禍害不斷蔓延而深感關注之際,他這次的訪問顯然是含 有重要意義。范氏的訪問結束後,在泰國政府的同意下,荷蘭政府即委派一名禁毒法例執行人員往駐曼
加強管制「安菲太明」及「美沙圭隆」
電針療毒試驗計劃
三、 同年一月,政府宣佈將「安菲太明」(一種興奮劑)及「美沙圭隆」( 一種鎮靜劑 ) 同列爲危險藥物 條例所制的藥品,此項規定即時生效。這是香港首次加強管制精神病科藥物,以預防這些藥物被濫用。在 此條例的管制下,凡涉及「安菲太明」及「美沙圭隆」的嚴重罪行,違例者被判的刑罰,將與涉及海洛英及 鴉片罪行的刑罰相同,即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見第四章)。
一九七七年初,香港政府正式獲得美國國立毒品濫用研究所( NIDA ) 的贊 助,首次推行電針療毒的 試驗社 ,爲吸毒者提供門診服務。該研究所撥款九萬九千五百美元,作爲此項計劃初期十二個月的經費。 如必要時,香港政府將於第二年獨力繼續推行此項計劃。預料此計劃將在一九七七年下半年開始實施,屆時 政府將在港島的東華醫院開設此項新式治療的門診部。(見第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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