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八七六五

六、

社會福利署署長 ( 李春融先生 )

監獄署署長(簡能先生)

職權範圍:

1

1

向總

附錄一 ( 第三章)

禁毒常務委員會

何種政策,以禁止毒品非法運入或運經本港,並經常檢討該等政策。

向總督建議採取何等措施,以根除社會上濫用毒品的問題。

爲達到上述目的而就人力物力的適當分配問題向總督提供意見,以確保有關方面切實推行政府的政策。 確保本港各花 利機構和志願團體在推行這些政策時,獲得協調及互相合作,並設法爭取社會人士的支持。

五、

經常檢討各政府機構和志願團體

政策而進行的各項計劃及工作,以確保能有收效。

爲使政府政策得以更有效推行,舉凡本委員會認爲應予修改的政策

工作、法例及程序,均促請政府考慮

成員

11

[1]

七、 就政府及其他有關方面向委員會提出直接或間接與推行政府政策有關的事項,提供意見。

一、 羅理基爵士 (主席)

當然委員:

保安司 ( 戴宏志議員 )

醫務衛生處處長(唐嘉良議員 )

緝私隊總監(現改稱爲香港海關總監)(左敦議員)

警務處處長(施禮榮先生)

八、

+

九、

布政

非官守議員:

毒專員(利尚志先生)

布政司署財: 行代表(百里先生 )

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一位:

十一 議員西門士夫人

日事務科代表(陳方安生女士)

另四位非官守委員,由總督委任:

十二、 施同福牧師

十三、

貝納祺先生

十四

許賢發先生

十五

何世柱先生

秘書:陳建銘先生

(55)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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