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意見來源
31
羅光耀先生
(續上文)
32
(過時)
康樂體育事務處
100
評述要點
合之
站之綜合發展與政府在
本區內之其他建設互相
配合;區內應建造只通 往商業住宅混合區之環
型道路,西邊之公園地
帶則禁止車輛行駛;通 往東端住宅區之交通,
則以建造從堅尼地道分
岔出來的地下通道比高
架道路為佳;於公園區
內重建美利樓,與三軍 司令官邸互相輝映;情 况良好之現有建築物,
可轉作商業或住宅用途
支持於東端劃出住宅 團
體及社區用地;保留三
軍司令官邸及游泳池。
反對政府辦事處之地點,
因為花園道露天停車場
已有適當地點。
建議將該區大部份土地發 展為公園,於所擬最高 法院新址建設三至四層
高面向金鐘道之遊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