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思茅地區中级人民法院

当詐,在全国深入开展揭批“叫人带”反党集团的斗争,实现英明领袖华主席提出的抓纲治国战略决策的胜利形势下,全区各族人民在省、地委领导下,高举毛泽东 思想伟大红旗,意气风发,同仇敌性,团结战斗,揭发批判“四人帮”的伟大斗争发展迅猛,“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赛”的群众运动蓬勃发展,无产阶级专政更加巩 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形势一片大好,越来越好,但是,由于“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和破坏,社会一小撮阶级 敌人进行垂死挣扎,竭力破坏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破坏交通运辆和社会治安,破坏抓革命,促生产,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保卫揭批“四人带”群众运 动深入发展,保!“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

分发挥无产阶级专政的威力,坚决镇压一切危害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 犯罪分子,我院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以及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报经上级批准,最近分别在我区思茅,带沧, 景谷、镇远和景东文华农场等地,开官判大 会,依法判处张向东等十七名罪犯 现公布如下:

反革命预谋越狱逃跑集团首犯张向东,又名罗保安,男,28岁,云南省景谷县人,一九七二年因杀人犯罪被判刑二十年。

反革命预谋越狱逃跑集团主犯罗扬成,又名罗店,男,37岁,地主出身,云南省景东县人,因盗窃犯罪两次被判刑劳政

反革命预谋越狱逃跑集团主犯李永佳,男,2岁,贵州省威宁县人,一九七三年因奸污迫害女知识青年以现行反革命论罪判刑二十年

上述三犯,坚持反动立场、抗拒改造。 一九七五年三月以来,在罪犯张向东的煽动拉拢下,维成一个以为首,以罗、李二犯为主,有罪犯李德出,李树作、 整片云二叶超龙,陈守华,心钧,王永春参加的反革命越狱逃跑集团,经多次策划后,企图越狱后出境,组织反革命武装 被我破获

首犯张向东,思想极毒反动,投入劳改以来多次组织犯人逃跑,被查获后,反革命之心不死,又为首细师十大反革命越狱逃跑集团,发展成员,制定逃跑方 案,规守反革命纪律,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攻击我党中央,攻击我党对敌斗争政策,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吹法西斯“武道”精神,鼓动犯大与无产阶级专政对 抗实属罪大恶极,不带改造的反革命分子,依法加处反革命预谋越狱逃跑集团首犯张向东死刑立即执行行

卡犯罗扬成,出身之动家庭,坚持反动立场 多次违法犯罪,两次判刑劳改,多次逃跑,-

当该集团常干分子,担任出狱后在景东一带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向 导,积极筹备逃跑里的物品,利用宗教迷信,在犯人中散布变天复辟的反革命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长制度,攻占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罪大恶极,不 琪改造依法加处反革命预謀越狱逃跑集团上犯罗扬或死刑立即执行

主犯李永佳,投入劳改以来,坚持反动立场,抗拒改造,多次逃跑,-

当该集团骨干,发展成员三人,使他犯筹备逃跑用的物资,散布反动言论,攻击我 中央,攻击伟大的领福和导师毛主席及中央领导同志,攻击大好形势 银行严重,依法知处反革命预谋越跑集团主犯李永佳无期徒刑。

对反革命预谋越狱逃跑集团成员李德忠、李树华、蔡开云、叶超龙、陈守华、徐志钧、王永春七名罪宽处理,不予加刑

对检举揭发该集团有立功表现的犯人杜忠初,给予提前释放。

反革命越狱逃跑犯俄车,又名阿列,男,38岁,富农出身,云南省勐海县人,

罪犯俄车思想极端反功,一九五九年因犯反革命杀人罪被判刑二十年,投入劳改以来,坚持反动立场,抗改造,因多次逃跑,一九七三年被加刑三年。反紫 不死,一九七六年又与同监犯人李以松签三人结成越狱逃跑集团,企图逃出境外进行反革命劳动,经多策划后于五月三十日逃跑出狱,途中盗窃群众账 后被追捕归案 罪犯俄车还安图进行反革命报复杀人,实属死心塌地与人民为敌,不堪改造的反革命,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依法加处皮革命越 狱逃進犯俄车死刑,立即执行

反革命报复杀人犯疑学科,又名段石保,男,41岁,云南省景谷县半坡公社人。

段犯思想反动,敌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散布反动言论,攻击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咒骂贫上长,妄想变天复牌。毒打社员群众多人,进行反革命报 复,一九七六年一月三日,用大寿在贫农女社员李转娣的四肢和腹部连砍十二刀后又用棒毒打,致李重餓,当场被群众报送公安机关,抓捕时持刀顽抗,反革 命气焰十分嚣张,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依法判处反革命报复杀人犯段学科死刑立即执行

纵火杀人犯刀依杀,男,21岁,云南省澜沧县上允公社人。

刀犯思想反动,品质恶劣,纵火杀人。一九七五年,刀犯与本公社贫农女青年喃恩娥谈婚,当女方蛮横无理,行凶打伤生产队长后,与其脱离婚姻关 系,刀犯怀恨不满,遂起杀人之心。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凌晨,刀犯闯入哺恩娥家纵火杀人,进行报鲁翻烧死峭恩娥及其母必恩暖、妹妹团,依金四 人,当场被群众捕获归案 刀犯纵火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不杀不是平民愤依法判处纵火杀人犯乃依杀死刑,立即执行,

抢劫杀人犯罗忠兴,又名罗大濕,男,27岁,云南省澜沧县谦六公社人.

罗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从小偷小摸发展到抢劫杀人一九七二年,罗犯两次撬门破锁盗窃国家和集钱财和粮食:一九七四年,先后流到孟连和境外, 进行投机倒把和盗窃活动。一九七五年一月十六日,罗犯和同乡李平安一同从孟连回家,途中罗犯见财起盘于一月十八日凌晨将李平安杀死,是它的期许,罗 犯抢劫杀人,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依法判处抢劫杀人犯罗忠兴死刑,立即执行。

杀人犯康宗发,又名康大炁,男,31岁,富农出身,云南省景谷县勐班公社人。

一九七五年五月七日捏

康犯封建迷信思想严重,装神弄鬼,蛊惑人心,破坏抓革命,促生产,更为恶劣的是行凶杀人。一九七年十月十日,捏死其子康二 死其女谋三,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三日杀死其弟康宗祥,作案后伪造现场,欺骗群众。审查中顽固抵赖,企图祸于人,康犯杀死三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里大

恶极,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依法判处杀人犯宗发死刑,立即执行。

报复杀人犯冯浸明,又名冯以南,男,39岁,云南省镇沅县田填公社人.

冯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品质恶劣,平时积本队社员廖兴明发生矛盾,结下私仇,廖当选生产队长后,犯更用心怀不满,遂起杀人之心。一九七六年三月二 十四日用不怀和石头将摩打死,冯犯报复杀人,罪大恶极,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依法判处报复杀犯冯爱明死刑,立即执行。

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我们严正警告一反革命和刑事犯照分子,你们的一切破坏和搞乱,都 是注定要失败的。你们只有向人民低头认罪,改恶从善,重新做人,才是唯一的出路,如若执迷不悟,负隅抗,继续作恶,必将受到无产阶级专政的严厉惩罚。

全区各族革命人民,要更高地举起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紧跟英明领袖华主席,坚决完成华主席提出的抓月治国的四项战斗任务。在深入揭批王张江姚“四人情” 的伟大斗争中,放下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反坏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向-小搬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发动烈的进攻,为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发展大好形

势,夺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更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一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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