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同時亦明白英文 是國際通用的語言,故一傳

工作提出若,

渴望本港的教育制

干建議,其中一部爲·

够中英文並看,

出來的菜生

分爲兩類,卽一類以英

中英文,富是最

他不釋中爲主,另一類則以

過的

中譯英爲主。但是作爲 該委員會指出,在一一項長遺計劃在上述兩

中文與英文兩種中學制 類

員中訓練一

文語訊通民官·者「定法」 府港議建會委究研文中用上事公

榮盼

(本

)公

事上使用中文問題

研究委員會在其

交港幣之第四次,

後一次報告

中建議,政府應考

悠以適當方法頒佈 一項堅定政策,使 中英文均成爲「法 定語文」

該報告

昨日在立法局提出

中文問題研究

委會認爲「法定

文」一詞指政府

與民衆通訊時所用 的認可語文。該委

會並提及港督會在 立法局改間時宣稱

:在公事上使用中 文及英文時:「在 可行的範園內 於地包和使用 方面都力求同等」 該委員會說: 「在他們的心目中 ,這句說話的電漿 之意似乎暗示可採 納中文爲『法定語 文』,如果將本委 員會所建議都什 實施,則政府的適 種意向就更越顯明 人同時本委員會誌 爲所提出的建議都 全屬實際可行。」 在建議賦予中 英文以同等地位時 主 該委會指出,同等地位不一定表示無論任何 形都同等使用該等語 文,惟該委會認為政府應該依照該委會各次報告書所提出的建議,根 據各該附况的需要而使用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並用

該委員會注意到共前三次之報告書已帶來一項急切的即時傳譯與 譯問題,而實行其第二與第三次報告書的建議,則估計最少要增加

傳譯、繙譯員五十七名

該委員會認爲除數量之外,質素亦應止重

該委會又弼周:傅和繙譯工作的目的是消除語言的隔閡,促進 了解,但劣拙的傳譯和譎譯却祇有產生誤解。如果錄用質素差的傳譯 員和福譯員來盡竽-

數,則委員會的建議雖予實施,亦於事無補

提高中學語文水

除傳譯

行研究

拜繙譯員待遇延攬

?何如位地定法 明 分

身姿

望失表聯

(本報專訊】香港

專上學生聯會對「公事 上用中文」報告表示 報告過內巧妙地建議港 以「懲絣適當之態度」

,使中「法定」而與 在文有同等之地位,由 此將中文定之實行, 交由政府决定,實有失 市民對此委員會之期望 該會際應經由立法

該會稱:把中、英

公開認

• 文之地位法定,在意義

上應為:在法律上中文 被承認爲法定語文, 府公務員若不愈此法則,可被法庭判處失;所 有立法規條之增刪,需要立法局詳細討論。故此 ,若中艾成爲法定語文的問題不诔立法程序去賦

予法定地位,則無此法定地位上之担保。

學聯會「中文成爲法定語文行動委員會主

席徐永祥稱:「我們將會用和平方法,繼續與政 府談判。盼能通過公共傳播媒介,向港府施壓力

。除此之外,通過不同之有建設性的手段,

能成為法律上有地位之文

中文在香

制度

政策

之外,並應負

紅譯員之服務等與薪 訓練及

的需要。 問題對於一個中英文 該委員會建議,教制予以 用之社會關係重大 背司應進一步研究如何傳譯

員位,以

「中央

急一度方面有關以中文與英 班專門的繙譯員

切問題之外,中文問文作主要授課語言的問 爲使優秀

|研委會亦曾攷慮到本港一題,實有重行詳細研究一速晉升起見,感將傳譯

之教育制度問題,此

該委員會既注意到,可使本港中學畢業生之「應每一機關需 中文爲本港華籍 【醬 中英文水準相等及提高 中文問題研委會第一管轄法庭傳譯員職級· 承文化遺產所用的重要一之方法。 二次報告甫第四十七段並統其訓練與考試工

該季,會對政府的「所提及之「中央督導機作

S AUG 1971

星日報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