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十二、 法案第二十九款在原有條例內加插新訂附表開列原有條例第十七款第 (三)段所指之違例事項,法案第三十款將原有之附表改爲第二附表並在其內加插 一新訂規則,以規定有關保管會印之事宜。

律政司 羅弼時

Page 60Page 61

4000091 P.R.H. 7

REGISTRY No.51

нке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