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出口商(紡織專務通,台第一組(英國)第7/18號 輸英國元受限制棉織品:
進口按金方案
供進口漂染及完成製作後再輸出之扣 布或供進口製作後再輸出之漂染布疋
英國政府已聲明進以供加工或製作後再輸出之北布及漂染布疋,
將不再列入進口按金方案管制範圍
(二) 根據是項豁免條例及下列條件,進口商將不需繳付進口按金:一 (甲)若進口布疋由進口商自己漂染及/或加工者。 (倘進口商身為代 理人而需將有關貨物交與第三者漂染及,或完就製作者,則有不 能享受是項豁免條例之利益。)
(2)若在貨物抵達前,進口商已前往英國海關辦理適當手續。 當局 在查驗進口之紀錄,証實進口供漂染及/或完成製作貨品之 数量後, 將簽發C女王,表格995.豁免有閉貨品繳付進口 按金。(但倘若進口商在貨品抵達英國後,才辦理上述手續, 則必須繳付進口按金,方能出貨。 按金將於進口商與海関聯 絡及經驗証紀錄後發還
(三) 本處一併促請貴號注意, 本處將繼續實施現行之簽証及配 額辦法;付運之受限制棉織品数量,將繼續從公司配額內扣除。
此致
贵號
香港三商業管理
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三日
長華
代
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