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出口商(紡織事務)通告第四組第5/68號

輸加拿大棉布類

棉布類出口授權書方案

本處現徇棉業諮詢委員會建議,決定採用出以授權書方案發放

下列輸加拿大棉布類一九六八————六九年度未分配之餘額

類目編號

餘額

201

燈蕊絨,原色者除外

630,000方碼

202

斜紋裡,錦緞斜布,牛仔布,原色者除外

1,890,000方碼

203

原色及非頁色紡及闊幅布

207,323方碼

204

原色及非原色染色紗布

104.183方碼

205

未列名非原色布疋;非原色法蘭絨除外

341,417方碼

251 未列名不列類布疋

699,035方碼

(二) 本處將於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開始,接受出口 授權書之申請。申請書必須附有加拿大買家所簽發之訂單証明。 該日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內接獲之申請書,本處將一併處理。如有需要 將按比率分配。 倘在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以後尚有餘額,則按先 到先得方式批准。

(三)根據此方案頒發之出口授權書有效期為三個月。到期將不獲展限。 在有效期間內未能付選配数量百分之九十五之廠號,可被取銷以後參 加同類方案資格。

(四) 倘有任何疑問,希逕詢下列職員:

陳錫康 - 助理貿易主任(紡織事務

H四四七八八八

鄧啟聰 工業助理員(紡織事務) 電話:H四四五六六六

此致

貴廠號

香港工商業管理處處長 蘇弼 陳錫康 代署

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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