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9 — Page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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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高中課程

高中課程設計靈活、連貫而多元化,旨在切合學生的不同興趣、需要、個性和能力。學 生會修讀四個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和通識教育),並獲取其他學習經 歷。此外,他們大多會從20個高中選修科目、一系列應用學習課程和六個其他語言科目 中,選修兩至三個科目。

應用學習課程在中五和中六開設,課程的內容實踐與理論並重,而且與多個專業和職業 範疇有關。二零一九至二一年度合共有39個應用學習課程可供選擇,涵蓋創意學習;媒 體及傳意;商業、管理及法律:服務;應用科學;以及工程及生產六個學習範疇。

學生完成中六課程後,可參加中學文憑試。香港中學文憑獲得國際認可,全球逾280所專 上院校,包括知名學府,均接納以香港中學文憑為收生依據,而承認該資歷的海外院校 數目正持續增加。

二零一八年,約91%的中六畢業生升讀全日制課程,其中約10%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

中國歷史教育

中國歷史是組成所有中小學課程的重要部分。在小學階段,常識科已包括有關中華民 族、中國歷史及中華文化的學習內容。由二零一八至一九年起,所有學校須在初中階段 以獨立必修科形式開設中國歷史科,並每星期分配約兩課節教授該科。到了高中階段, 中國歷史定為選修科。為提高學生學習中國歷史的興趣,初中中國歷史科修訂課程大綱 將於二零二零年九月由中一開始逐級實施。

《基本法》教育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 和高度自治等重要理念,亦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奉行的各項制度。《基本法》與香港人 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政府為學校提供學與教資源、以校長和教師為對象的專業發展課程,以及舉辦內地交流 計劃和校際《基本法》比賽等全港學生活動,以促進《基本法》教育

有關《基本法》的學習元素早已納入中小學課程和學習活動,例如小學常識科、初中生活 與社會科和地理科、高中通識教育科,以及中學各級的中國歷史科和歷史科。

語文教育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就語文教育事宜,以及語文基金的運用、運作政策和程序, 向政府提供意見。語文基金向旨在提升中文(包括普通話)和英文水平的計劃提供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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