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9 — Page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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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

就業

勞工處通過轄下13所就業中心、三所為飲食業、零售業及建造業而設的招聘中心、電話 就業服務中心和職位空缺處理中心,為求職人士和僱主免費提供就業和招聘服務。勞工 處的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及流動應用程式,全日24小時提供就業服務。

勞工處舉辦大型、地區及專題招聘會。該處通過中高齡就業計劃、工作試驗計劃、為殘 疾求職人士而設的就業展才能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和青年就業起點,為求職人士提供切 合需要的支援。遇有大規模的倒閉或裁員事件,該處會設立查詢熱線,並在就業中心設 置特別櫃檯,優先為受影響的員工提供就業轉介服務。

二零一九年,共有43742人向勞工處登記求職,獲安排就業的個案超過111000宗。年 內,勞工處錄得1288926個私營機構職位空缺,較二零一八年減少12.2%。

中高齡就業計劃

僱主如按中高齡就業計劃聘用每名年滿60歲的失業或已離開勞工市場的求職人士,並為 他們提供在職培訓,便可獲發放每月最高達4,000元的培訓津貼,為期6至12個月;聘用 每名40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最高在職培訓津貼額,則為每月3,000元,為期三至六個 月。二零一九年,通過這項計劃獲安排就業的個案有3061宗。

工作試驗計劃

勞工處會安排在就業方面有困難的人士參加工作試驗。由五月一日起,工作試驗計劃的 範圍會擴展至兼職職位,而全職職位的試工津貼額亦已提高,參加計劃的人士在完成為 期一個月的全職工作試驗後,可獲勞工處發放8,300元津貼,而兼職工作試驗的津貼額則 為每小時49元,當中500元由所服務的機構支付。年內,有227人參加試驗計劃。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這項計劃旨在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往返居所及工作地點的交通費負擔,鼓勵他們投入勞 工市場和持續就業。年內,有26883名申請人獲發津貼。

殘疾人士

勞工處協助適合在公開市場就業的殘疾人士尋找工作。該處為精神病康復者,以及聽覺 受損、視力受損、肢體殘障、長期病患、自閉症譜系障礙、智障、有特殊學習困難、注 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等人士,免費提供就業輔導和職業介紹服務。二零一九年,共有 2766名殘疾人士向勞工處登記求職,獲安排就業的個案有2213宗。

就業展才能計劃通過向僱主發放津貼,鼓勵僱主聘用殘疾人士和提供就業支援,以增加 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參與計劃的僱主每聘用一名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便可在九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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