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就業
政府致力促進就業,維持勞資關係和諧, 保障僱員權益,並促進工作安全與健康。
就業是民生之本。政府通過提升本地勞工的技能以加強其就業及競爭能力、改善營商環 境、推出創造就業措施,以及提升勞工市場效率,藉此改善香港人力資源的運用,促進 經濟發展。
勞工及福利局負責規劃策略,以培育訓練有素、適應力強的勞動人口,應付經濟所帶動 的人力需求轉變,並協助提升香港的整體競爭力。
勞工處負責制定和推行勞工政策、執行勞工法例,為求職人士和僱主免費提供就業和招 聘服務,促進勞資和諧、保障僱員權益和福利,以及促進就業人口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職 安健)。
政府制定勞工法例,並輔以行政措施,為僱主與僱員的責任和權益提供法制基礎,也使 香港的勞工待遇達到國際認受的標準。二零一九年,由勞工處檢控且被法庭定罪的個案 有4843宗,罰款總額逾3,029 萬元。
《2018年僱傭(修訂)(第3號)條例》由一月十八日起生效,把法定侍產假三天增至五天。
政府修訂《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肺塵病條例》及《職 業性失聰(補償)條例》,調高18項有關工傷意外或訂明職業病的補償金額,並擴大《肺塵 病條例》的醫療裝置範圍。有關修訂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政府修訂了《最低工資條例》,由五月一日起把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調高至每小時37.5元, 增幅為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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