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9 — Page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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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與香港訂立了互認安排的經濟體包括內地、澳洲、加拿大、印度、以色列、日 本、韓國、馬來西亞、新西蘭、新加坡和泰國。

香港海關與其他執法機關交換情報和交流執法經驗,亦與多個海關當局訂立雙邊合作安 排。

參與“一帶一路”倡議

政府繼續採取全政府動員的方針,按五個主要策略重點推動“一帶一路”倡議,把香港打 造為“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節點和首選平台。五個策略重點包括加強政策聯通、-

分利 用香港優勢、善用香港專業服務中心的地位、促進項目參與,以及建立伙伴合作。此 外,“一帶一路”專員已於六月履新,擔當香港特區政府與“一帶一路”倡議持份者的主要 聯繫。

七月,根據在二零一七年年底簽署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 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當局召開第二次 聯席會議,跟進落實該項安排的措施。十一月,商經局和國家商務部召開“內地與香港 '一帶一路'建設合作專責小組"第二次高層會議,協調經貿合作事宜,深化“一帶一路” 倡議下的協作。

政府亦鼓勵香港企業與內地企業和香港專業服務界別建立策略伙伴關係,“聯合走出 去”。年內,政府與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合辦第四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與國務院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舉辦了一系列“一帶一路:由香港進”的企業交流會;以及支持 國家商務部舉辦“一帶一路”貿易投資政策與實務交流會。

四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率領一個高規格代表團,參與在北京舉行的第二屆“一帶一路” 國際合作高峯論壇,並主持題為“一帶一路:由香港進”的環節,凸顯香港的跨界別專 長,是國家的國際門戶和重要樞紐。

政府不時聯同貿發局組織工商及專業代表團訪問“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年內,商 經局三度率領代表團,分別到訪格魯吉亞和匈牙利;西班牙、塞爾維亞和阿拉伯聯合酋

長國;以及馬來西亞和泰國。

十二月,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當局合作,開展“一帶一路”聯席會議政策交流及能力建設 計劃,內容包括一系列專題介紹、討論和實地考察,涵蓋金融、商貿、法律及爭議解 決、城市管理、交通及航空,以及專業服務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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